關于國鐵集團建設部王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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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加大5G建設投資,加快5G商用發展步伐
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布關于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 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增長極的指導意見,發改高技〔2020〕1409號,其中提到:加快新能源產業跨越式發展。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車產業基礎支撐能力建設。
以下為全文:
關于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 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增長極的指導意見
發改高技〔2020〕1409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廳)、財政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培育壯大新的增長點增長極的決策部署,更好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重要引擎作用,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重點產業鏈、龍頭企業、重大投資項目,加強要素保障,促進上下游、產供銷、大中小企業協同,加快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
——聚焦重點產業領域。著力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加快適應、引領、創造新需求,推動重點產業領域形成規模效應。
——打造集聚發展高地。充分發揮產業集群要素資源集聚、產業協同高效、產業生態完備等優勢,利用好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等開放平臺,促進形成新的區域增長極。
——增強要素保障能力。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要素跟著項目走”原則,引導人才、用地、用能等要素合理配置、有效集聚。
——優化投資服務環境。通過優化營商環境、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創新投資模式,暢通供需對接渠道,釋放市場活力和投資潛力。
二、聚焦重點產業投資領域
(一)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提質增效。加大5G建設投資,加快5G商用發展步伐,將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機構優先向基站建設開放,研究推動將5G基站納入商業樓宇、居民住宅建設規范。加快基礎材料、關鍵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顯示器件、關鍵軟件等核心技術攻關,大力推動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積極擴大合理有效投資。穩步推進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物聯網、車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技術集成創新和融合應用。加快推進基于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圍繞智慧廣電、媒體融合、5G廣播、智慧水利、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市政、智慧社區、智慧家政、智慧旅游、在線消費、在線教育、醫療健康等成長潛力大的新興方向,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推動中小微企業“上云用數賦智”,培育形成一批支柱性產業。實施數字鄉村發展戰略,加快補全農村互聯網基礎設施短板,加強數字鄉村產業體系建設,鼓勵開發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求的信息化產品和應用,發展農村互聯網新業態新模式。實施“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推進農業農村大數據中心和重要農產品全產業鏈大數據建設,加快農業全產業鏈的數字化轉型。(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廣電總局、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生物產業創新發展步伐。加快推動創新疫苗、體外診斷與檢測試劑、抗體藥物等產業重大工程和項目落實落地,鼓勵疫苗品種及工藝升級換代。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加大生物安全與應急領域投資,加強國家生物制品檢驗檢定創新平臺建設,支持遺傳細胞與遺傳育種技術研發中心、合成生物技術創新中心、生物藥技術創新中心建設,促進生物技術健康發展。改革完善中藥審評審批機制,促進中藥新藥研發和產業發展。實施生物技術惠民工程,為自主創新藥品、醫療裝備等產品創造市場。(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醫藥局、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高端裝備制造產業補短板。重點支持工業機器人、建筑、醫療等特種機器人、高端儀器儀表、軌道交通裝備、高檔五軸數控機床、節能異步牽引電動機、高端醫療裝備和制藥裝備、航空航天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等高端裝備生產,實施智能制造、智能建造試點示范。研發推廣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維、農業生產專用傳感器、智能裝備、自動化系統和管理平臺,建設一批創新中心和示范基地、試點縣。鼓勵龍頭企業建設“互聯網+”協同制造示范工廠,建立高標準工業互聯網平臺。(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新材料產業強弱項。圍繞保障大飛機、微電子制造、深海采礦等重點領域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加快在光刻膠、高純靶材、高溫合金、高性能纖維材料、高強高導耐熱材料、耐腐蝕材料、大尺寸硅片、電子封裝材料等領域實現突破。實施新材料創新發展行動計劃,提升稀土、釩鈦、鎢鉬、鋰、銣銫、石墨等特色資源在開采、冶煉、深加工等環節的技術水平,加快拓展石墨烯、納米材料等在光電子、航空裝備、新能源、生物醫藥等領域的應用。(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新能源產業跨越式發展。聚焦新能源裝備制造“卡脖子”問題,加快主軸承、IGBT、控制系統、高壓直流海底電纜等核心技術部件研發。加快突破風光水儲互補、先進燃料電池、高效儲能與海洋能發電等新能源電力技術瓶頸,建設智能電網、微電網、分布式能源、新型儲能、制氫加氫設施、燃料電池系統等基礎設施網絡。提升先進燃煤發電、核能、非常規油氣勘探開發等基礎設施網絡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力開展綜合能源服務,推動源網荷儲協同互動,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秸稈能源化利用。(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車產業基礎支撐能力建設。開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城市示范,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環衛、城市物流配送等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加快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建設,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公共停車位的快速充/換電站覆蓋率。實施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加大車聯網車路協同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快智能汽車特定場景應用和產業化發展。支持建設一批自動駕駛運營大數據中心。以支撐智能汽車應用和改善出行為切入點,建設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設施融合感知體系,打造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融合城市動態和靜態數據于一體的“車城網”平臺,推動智能汽車與智慧城市協同發展。(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快節能環保產業試點示范。實施城市綠色發展綜合示范工程,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開展城市生態環境改善和小區內建筑節能節水改造及相關設施改造提升,推廣節水效益分享等合同節水管理典型模式,鼓勵創新發展合同節水管理商業模式,推動節水服務產業發展。開展共用物流集裝化體系示范,實現倉儲物流標準化周轉箱高效循環利用。組織開展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發展智慧農業,推進農業生產環境自動監測、生產過程智能管理。試點在超大城市建立基于人工智能與區塊鏈技術的生態環境新型治理體系。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托管、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等環境治理模式創新,提升環境治理服務水平,推動環保產業持續發展。加大節能、節水環保裝備產業和海水淡化產業培育力度,加快先進技術裝備示范和推廣應用。實施綠色消費示范,鼓勵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飯店、綠色電商等綠色流通主體加快發展。積極推行綠色建造,加快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大力發展鋼結構建筑,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數字創意產業融合發展。鼓勵數字創意產業與生產制造、文化教育、旅游體育、健康醫療與養老、智慧農業等領域融合發展,激發市場消費活力。建設一批數字創意產業集群,加強數字內容供給和技術裝備研發平臺,打造高水平直播和短視頻基地、一流電競中心、高沉浸式產品體驗展示中心,提供VR旅游、AR營銷、數字文博館、創意設計、智慧廣電、智能體育等多元化消費體驗。發展高清電視、超高清電視和5G高新視頻,發揮網絡視聽平臺和產業園區融合集聚作用,貫通內容生產傳播價值鏈和電子信息設備產業鏈,聯動線上線下文化娛樂和綜合信息消費,構建新時代大視聽全產業鏈市場發展格局。(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體育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打造產業集聚發展新高地
(九)深入推進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工程。構建產業集群梯次發展體系,培育和打造10個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100個具備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引導和儲備1000個各具特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生態,形成分工明確、相互銜接的發展格局。適時啟動新一批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建設。培育若干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綜合運用財政、土地、金融、科技、人才、知識產權等政策,協同支持產業集群建設、領軍企業培育、關鍵技術研發和人才培養等項目。(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增強產業集群創新引領力。啟動實施產業集群創新能力提升工程。發揮科技創新中心、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創新資源豐富的優勢,推動特色產業集群發展壯大。依托集群內優勢產學研單位聯合建設一批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產業計量測試中心、質檢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標準創新基地、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等創新平臺和重點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平臺。推動產業鏈關鍵環節企業建設產業集群協同創新中心和產業研究院。(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中科院、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進產城深度融合。啟動實施產業集群產城融合示范工程。以產業集群建設推動生產、生活、生態融合發展,促進加快形成創新引領、要素富集、空間集約、宜居宜業的產業生態綜合體。加快產業集群交通、物流、生態環保、水利等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推進產業集群資源環境設施共建共享、能源資源智能利用、污染物集中處理等設施建設。探索“核心承載區管理機構+投資建設公司+專業運營公司”建設新模式,推進核心承載區加快向企業綜合服務、產業鏈資源整合、價值再造平臺轉型。推動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通過市場化方式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證監會、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聚焦產業集群應用場景營造。啟動實施產業集群應用場景建設工程。圍繞5G、人工智能、車聯網、大數據、區塊鏈、工業互聯網等領域,率先在具備條件的集群內試點建設一批應用場景示范工程,定期面向特定市場主體發布應用場景項目清單,擇優評選若干新興產業應用場景進行示范推廣,并給予應用方一定支持。鼓勵集群內企業發展面向定制化應用場景的“產品+服務”模式,創新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推廣應用方式和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壯大國內產業循環。(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能源局、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提高產業集群公共服務能力。實施產業集群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工程。依托行業協會、專業機構、科研單位等建設一批專業化產業集群促進機構。推進國家標準參考數據體系建設。建設產業集群創新和公共服務綜合體,強化研發設計、計量測試、標準認證、中試驗證、檢驗檢測、智能制造、產業互聯網、創新轉化等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支撐,打造集技術轉移、產業加速、孵化轉化等為一體的高品質產業空間。在智能制造、綠色制造、工業互聯網等領域培育一批解決方案供應商。支持有條件的集群聚焦新興應用開展5G、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車聯網、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中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增強資金保障能力
(十四)加強政府資金引導。統籌用好各級各類政府資金、創業投資和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創新政府資金支持方式,強化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工程項目的投資牽引作用。鼓勵地方政府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計劃,按市場化方式引導帶動社會資本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圍繞保障重點領域產業鏈供應鏈穩定,鼓勵建立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提升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產業鏈核心企業的支持力度,優化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金融服務,完善內部考核和風險控制機制。鼓勵銀行探索建立新興產業金融服務中心或事業部。推動政銀企合作。構建保險等中長期資金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有效機制。制訂戰略性新興產業上市公司分類指引,優化發行上市制度,加大科創板等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公司)債券發行力度。支持創業投資、私募基金等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責任部門: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進市場主體投資。依托國有企業主業優勢,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布局力度。鼓勵具備條件的各類所有制企業獨立或聯合承擔國家各類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發、創新能力和產業化等建設項目。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發揮各自優勢,加強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合作,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修訂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進一步放寬或取消外商投資限制,增加戰略性新興產業條目。(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資委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投資服務環境
(十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動重大項目“物流通、資金通、人員通、政策通”。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審批,簡化、整合項目報建手續,深化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應用,加快推進全程網辦。全面梳理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精簡審批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推行“一網通辦”。(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快要素市場化配置。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統籌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環保等要素配置,將土地林地、建筑用砂、能耗等指標優先保障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的重大工程和項目需求。加強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鼓勵地方盤活利用存量土地。(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完善包容審慎監管。推動建立適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特點、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進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細化量化行政處罰標準。(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做好政策咨詢和宣傳引導工作,以“線上線下”產業招商會、優質項目遴選賽、政銀企對接會、高端論壇等形式加強交流合作,增強企業投資意愿,激發社會投資創新動力和發展活力,努力營造全社會敢投資、愿投資、善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發改委:發布《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
4月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的通知。
以下為全文: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全國工商聯,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經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共同確定并報告國務院,現將《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為“十四五”發展打好基礎的關鍵之年。為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現提出以下任務。
一、總體要求
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加快實施以促進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提高質量為導向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增強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綜合承載、資源優化配置能力,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現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圓滿收官,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
以深化改革戶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為路徑,打破阻礙勞動力自由流動的不合理壁壘,促進人力資源優化配置。
(一)督促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督促Ⅱ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含設區市和縣級市)堅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全面取消落戶限制,進一步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推動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點人群落戶限制。督促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堅持存量優先原則,取消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的人口等重點人群落戶限制。推動Ⅰ型大城市探索進城常住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應落盡落。鼓勵有條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區新區落戶限制。(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三)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戶。鼓勵各城市政府簡化戶籍遷移手續,加強落戶政策宣傳,開通線上申請審核系統,大幅提高落戶便利性。推動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改進積分落戶政策,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四)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未落戶常住人口。出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提高居住證發證量和含金量,推動未落戶常住人口逐步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運用信息化手段建設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平臺,加快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進度,完善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制度,做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方便人口流動。增加學位供給,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入園政策,使其在流入地享有普惠性學前教育。以解決新市民住房問題為主要出發點,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委、教育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醫保局、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五)大力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就業能力。深入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加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等農業轉移人口的職業技能培訓。支持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或吸納農民工較多企業開展崗前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并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六)加大“人地錢掛鉤”配套政策的激勵力度。提高城市政府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積極性,加大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支持力度,加大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與吸納落戶數量掛鉤力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強行要求其轉讓上述權益或將此作為落戶前置條件;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探索其轉讓上述權益的具體辦法。探索利用大數據技術建立各城市城區常住人口等的常態化統計機制,為政策制定提供支撐。(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發展改革委、統計局、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三、優化城鎮化空間格局
完善和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增強經濟發展優勢區域承載能力,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空間格局,形成高質量發展的動力系統。
(七)加快發展重點城市群。加快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全面實施城市群發展規劃,推動哈長、長江中游、中原、北部灣城市群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支持關中平原城市群規劃實施聯席會議制度落地生效,推動蘭州—西寧、呼包鄂榆等城市群健全一體化發展工作機制,促進天山北坡、滇中等邊疆城市群及山東半島、黔中等省內城市群發展。(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八)編制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加快推進規劃編制實施,促進重慶市、四川省通力協作,加大成渝地區發展統籌力度,發揮中心城市帶動作用,加強交通、產業、環保、民生政策對接,共同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加快培育形成新動力源。(發展改革委、重慶市和四川省有關部門等負責)
(九)大力推進都市圈同城化建設。深入實施《關于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建立中心城市牽頭的協調推進機制,支持南京、西安、福州等都市圈編制實施發展規劃。以軌道交通為重點健全都市圈交通基礎設施,有序規劃建設城際鐵路和市域(郊)鐵路,推進中心城市軌道交通向周邊城鎮合理延伸,實施“斷頭路”暢通工程和“瓶頸路”拓寬工程。支持重點都市圈編制多層次軌道交通規劃。(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國鐵集團、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提升中心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優化發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重要節點城市等中心城市,強化用地等要素保障,優化重大生產力布局。完善部分中心城市市轄區規模結構和管轄范圍,解決發展空間嚴重不足問題。(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一)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快印發指導意見,明確發展目標和建設任務,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抓緊補上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暴露出來的短板弱項,推進環境衛生設施提級擴能、市政公用設施提擋升級、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二)規范發展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強化底線約束,嚴格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嚴控“房地產化”傾向,進一步深化淘汰整改。強化政策激勵,加強用地和財政建設性資金保障,鼓勵省級政府通過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設立省級專項資金等方式擇優支持,在有條件區域培育一批示范性的精品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強化正面引導,制定特色小鎮發展導則,挖掘推廣第二輪全國特色小鎮典型經驗。(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體育總局、林草局、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三)推進邊境地區新型城鎮化建設。在邊境地區推進潛力型城鎮以產聚人、戰略支點型城鎮以城聚產,打造以內陸鄰近的大中城市為輻射源、邊境縣級市及地級市市轄區為樞紐、邊境口岸和小城鎮為節點、邊境特色小鎮為散點的邊境一線城鎮廊帶。推進興邊富民行動,改善邊境一線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沿邊抵邊公路。實施守邊固邊工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四)推進大型搬遷安置區新型城鎮化建設。順應大型搬遷安置區轉向新型城鎮化建設新階段的發展要求,加快推進搬遷人口市民化進程,強化產業就業支撐,幫助搬遷人口盡快解決穩定發展問題,適應新環境、融入新社區。(發展改革委、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五)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統籌新生城市培育和收縮型城市瘦身強體,按程序推進具備條件的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設市,有序推進“縣改市”“縣改區”“市改區”,穩妥調減收縮型城市市轄區,審慎研究調整收縮型縣(市)。全面完成各省(區、市)設鎮設街道標準制定工作,合理推進“鄉改鎮”“鄉(鎮)改街道”和鄉鎮撤并。(民政部、發展改革委、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四、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著眼于增強人口經濟承載和資源優化配置等核心功能,健全城市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提升城市發展質量。
(十六)補齊城市公共衛生短板。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健全公共衛生重大風險研判、評估、決策、防控協同機制,完善重大疫情預警、救治和應急處置機制,強化重要物資儲備,推動城市群、都市圈內城市建立聯防聯控機制。整治城市環境衛生死角,建立嚴格檢疫、定點屠宰、冷鮮上市的畜禽產品供應體系,健全污水收集處理和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七)改善城市公用設施。健全城市路網系統,完善公交專用道、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系統、行人過街設施。完善市政管網和排水防澇設施。健全停車場、智能快件箱、社區菜市場等便民設施。擴大普惠性養老、幼兒園和托育服務供給。實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全民健身提升工程、智慧廣電公共服務工程。(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衛生健康委、商務部、體育總局、廣電總局、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八)實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動。完善城市數字化管理平臺和感知系統,打通社區末端、織密數據網格,整合衛生健康、公共安全、應急管理、交通運輸等領域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支撐城市健康高效運行和突發事件快速智能響應。(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交通運輸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十九)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改造一批老舊小區,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引導發展社區便民服務。改造一批老舊廠區,通過活化利用工業遺產和發展工業旅游等方式,將“工業銹帶”改造為“生活秀帶”、雙創空間、新型產業空間和文化旅游場地。改造一批老舊街區,引導商業步行街、文化街、古城古街打造市民消費升級載體,因地制宜發展新型文旅商業消費聚集區。改造一批城中村,探索在政府引導下工商資本與農民集體合作共贏模式。開展城市更新改造試點,提升城市品質和人居環境質量。(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十)改革建設用地計劃管理方式。推動建設用地資源向中心城市和重點城市群傾斜。鼓勵盤活低效存量建設用地,控制人均城市建設用地面積。修改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并完善配套制度,分步實現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將由國務院行使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權以及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土地征收審批權,授權省級政府或委托試點地區的省級政府實施。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十一)改革城市投融資機制。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合理處置存量債務的前提下,完善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相匹配的投融資工具。支持符合條件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于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城鄉融合典型項目、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項目等。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和職能定位,對投資運營上述項目的企業進行綜合授信,加大中長期貸款投放規模和力度。(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發展改革委、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十二)改進城市治理方式。推動城市政府向服務型轉變、治理方式向精細化轉型、配套資源向街道社區下沉。加強和創新社區治理,引導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參與,大幅提高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提高國土空間規劃水平,順應城市發展邏輯和文化傳承,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加強建筑設計和城市風貌管理,提高城市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五、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
突出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促進城鄉生產要素雙向自由流動和公共資源合理配置。
(二十三)加快推進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改革探索。指導試驗區分別制定實施方案。推動試驗區在健全城鄉人口遷徙制度、完善農村產權抵押擔保權能、搭建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臺等方面先行先試,引導縣級土地儲備公司和融資平臺公司參與相關農村產權流轉及抵押,加快探索行之有效的改革發展路徑。(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人民銀行、有關省級部門等負責)
(二十四)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允許農民集體妥善處理產權和補償關系后,依法收回農民自愿退出的閑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經營性用途入市。啟動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十五)加快引導工商資本入鄉發展。開展工商資本入鄉發展試點。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國家城鄉融合發展基金作用,支持引導工商資本和金融資本入鄉發展。培育一批城鄉融合典型項目,形成承載城鄉要素跨界配置的有效載體,在長江流域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入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并依法享有相關權益。(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公安部、農業農村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二十六)促進城鄉公共設施聯動發展。推進實施城鄉統籌的污水垃圾收集處理、城鄉聯結的冷鏈物流、城鄉農貿市場一體化改造、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發展、城鄉公共文化設施一體化布局、市政供水供氣供熱向城郊村延伸、鄉村旅游路產業路等城鄉聯動建設項目,加快發展城鄉教育聯合體和縣域醫共體。(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教育部、衛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省級有關部門等負責)
六、組織實施
(二十七)強化部際協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依托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強化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并總結推廣第三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等典型經驗。各有關部門要細化制定具體措施,調動本系統力量扎實推進。
(二十八)壓實地方責任。省級發展改革委要牽頭會同省級其他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做好組織調度和任務分解。市縣級政府要將各項任務落實到事,確保任務落地生效。
2005年到2022年有多少自然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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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 ? 品牌資訊 ? 2022-10-31
中國自然災害三年是哪三年(2022年已經發生國鐵集團建設部王超的災難)
10月1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應急管理部獲悉,近日,應急管理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衛生健康委、統計局、氣象局、銀保監會、糧食和儲備局、林草局、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國鐵集團等部門和單位,對2022年前三季度全國自然災害情況進行國鐵集團建設部王超了會商分析。
今天給各位分享中國自然災害三年是哪三年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中國自然災害歷史事件、60年自然災害持續了幾年、2022年已經發生的災難、20年發生了哪些災害等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國鐵集團建設部王超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國鐵集團建設部王超!
據悉,前三季度,我國自然災害以洪澇、干旱、風雹、地震和地質災害為主,臺風、低溫冷凍和雪災、沙塵暴、森林草原火災等也有不同程度發生。各種自然災害共造成1.07億人次受災,因災死亡失蹤525人,緊急轉移安置233.5萬人次國鐵集團建設部王超;倒塌房屋3.4萬間,不同程度損壞53.1萬間;農作物受災面積11617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2095.9億元。與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受災人次、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倒塌房屋數量和直接經濟損失分別下降10%、30%、71%、29%。
2022年8日后國內有房屋坍塌嗎
近日國鐵集團建設部王超,應急管理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衛生健康委、統計局、氣象局、銀保監會、糧食和儲備局、林草局、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國鐵集團等部門和單位國鐵集團建設部王超,對2022年8月全國自然災害情況進行了會商分析。8月份國鐵集團建設部王超,我國自然災害以干旱、洪澇災害為主,風雹、臺風、地震、地質災害、低溫冷凍和森林火災等也有不同程度發生。各種自然災害共造成4185.9萬人次受災,因災死亡失蹤94人,緊急轉移安置4.1萬人次;倒塌房屋1700余間,損壞房屋2.2萬間;農作物受災面積4628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429.7億元。與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受災人次、農作物受災面積分別上升51%、24%,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倒塌房屋數量和直接經濟損失分別下降47%、93%、30%。
8月份全國自然災害主要特點有:
一、南方地區高溫影響范圍廣、極端性強,長江流域發生嚴重夏伏旱
8月份,全國平均高溫日數4.9天,較常年同期偏多2.6天,為1961年以來歷史同期第1多;西南地區東部、華中、華東等地高溫日數較常年同期偏多5–10天,部分地區偏多10天以上。南方地區高溫具有持續時間長、影響范圍廣、極端性顯著等特點。同時,南方大部地區降水量較常年同期偏少。持續高溫少雨導致南方旱情快速發展,長江流域發生嚴重夏伏旱,部分地區發生群眾飲水困難、土壤墑情下降,對秋糧及秋收作物、經濟作物等生長發育造成不利影響。7月份以來干旱造成四川、重慶、湖北、湖南等21個省(區、市)3830.5萬人受災,430萬人因旱需生活救助,農作物受災面積4076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328億元。8月底,受降雨和冷空氣影響,南方地區極端高溫逐漸消退,局地旱情有所緩解。
二、全國降雨“北多南少”,洪澇災害“北重南輕”,四川、青海等地山洪災害頻發重發
8月份,全國共出現8次區域性強降雨過程,平均降雨量82.4毫米,較常年同期偏少23.1%,總體呈現“北多南少”分布,華北、西北、東北及內蒙古局地較常年同期偏多5成至1倍,黃淮西部、江淮、江南、西南大部等地偏少4–8成。全國大江大河汛情總體平穩,北方局地河流超警超保。青海、內蒙古、山西、新疆、四川、甘肅等省(區)突發山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總體上,8月份洪澇災害造成19省(區、市)232.6萬人次受災,因災死亡失蹤73人,緊急轉移安置3.4萬人次,直接經濟損失88.4億元。與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受災人次、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倒塌房屋數量和直接經濟損失分別下降69%、21%、85%、68%。
三、強對流天氣過程偏少,雷擊事件較為突出
8月份,全國共出現5次區域性強對流天氣過程,局地出現短時強降水、雷暴大風等,197個縣(市、區)遭受風雹災害,強對流過程和風雹災害受災縣數量較近年同期均值明顯下降。受災地區主要集中在華北地區及云南、新疆、陜西等省(區),災害損失主要集中在農林牧業。總體上,8月份風雹災害造成52.2萬人次受災,因災死亡18人,農作物受災面積81.2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10.6億元。此外,8月下旬河北承德、內蒙古烏蘭察布等局地遭受低溫冷凍災害,造成部分農作物受災。
四、臺風生成及登陸偏少,未對我國造成較大災害損失
8月份,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生成5個臺風,較常年同期偏少0.6個;其中,2個登陸我國。7號臺風“木蘭”和9號臺風“馬鞍”分別在8月10日和25日登陸廣東沿海地區,給華南地區帶來較強風雨過程,共造成廣東、廣西、海南3省(區)65.9萬人受災,緊急避險轉移55萬人次,300余間房屋受損,直接經濟損失1.5億元。總體上,兩次臺風強度不大,登陸后移動路徑和影響范圍基本一致,給華南地區帶來風雨的同時,有利于緩解當地旱情,未造成較大災害損失。
五、未發生較大地震災害,南方局地森林火災多發
8月份,我國大陸地區共發生4級以上地震6次,其中5.0級以上地震1次,為8月14日青海雜多5.9級地震,震中位于高海拔人口稀少地區,未造成災害損失。此外,受極端高溫天氣影響,8月份全國共發生森林火災62起,較常年同期明顯偏多,主要集中在重慶、四川、湖南、江西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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